3月19日,来自长江沿线7个省、35个城市的97名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与来自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等部门的34名业务骨干和专家,在江苏省泰州市汇合后奔赴现场,拉开了长江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的帷幕。 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排查分为3个级别。一级排查是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是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湿地、潮间带、岛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三级排查是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除了要摸清排污口底数外,此次试点还将提炼总结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工作经验做法,形成一整套科学完备,运行有效的现场排查工作规范。“因为这项工作没有经验可循,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方式,压茬式推进工作。”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让试点城市先行一步,通过试点尽快掌握典型城市入河排污口情况,全面摸清技术难点与工作难点,摸索经验,锤炼队伍,待形成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程序和规范后,在其他城市全面铺开。 据悉,此次试点后,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也将逐步在长江流域展开。今年4月底之前,试点之外其他城市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并抄送生态环境部;5月底前完成无人机航拍方案编制,并报送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同时完成资料整合工作; 6月底完成无人机航测任务,并将航测结果报送生态环境部统一进行图像解译;9~10月,生态环境部将抽调部属单位技术骨干、长江经济带地区相关业务骨干开展现场排查和初步监测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查缺补漏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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