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2024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硅宝科技旗下全资子公司安徽硅宝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硅宝”)起诉安徽沸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沸点”)、浙江沸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沸点”)、席XX,孙XX、范XX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安徽硅宝这场历时三年的维权行动终于以安徽沸点、浙江沸点、席XX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安徽硅宝经济损失2220.7万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4.08万元的结果,画上句号。 
安徽硅宝马鞍山基地 安徽硅宝成立于2008年,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和县乌江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内,是专业从事有机硅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专精特新、安徽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安徽硅宝主营硅烷偶联剂产品,主要包括氨基类、酰氧基类、乙烯基类、烷氧基类、环氧基类和钛酸酯类硅烷偶联剂,已建成产地面积2万多平方米,年产能1万余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安徽沸点成立于2017年,浙江沸点成立于2002年,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浙江沸点公司于2017 年设立安徽沸点公司后,开始从事丙烯酰氧基类硅烷偶联剂以及氨基类硅烷偶联剂产品的生产、销售。孙XX曾担任安徽硅宝公司的总经理,席XX曾担任安徽硅宝的技术部经理,范XX曾担任安徽硅宝的总经理助理(负责销售)。以孙XX、席XX、范XX为首的部分员工于2018 年下半年至2019 年初从安徽硅宝公司离职,加入安徽沸点公司、浙江沸点公司并从事与安徽硅宝公司任职期间相同的工作。 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凝聚着企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也往往倾注了企业大量资金、物力和人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权益,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严重抑制企业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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