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和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2018 年度向银行融资授信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为了保障销售公司经营业务、泰兴化学公司DCP项目建设及环丙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营对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销售公司和泰兴化学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 6亿元提供保证担保。 其中:为销售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额度总额 2 亿元提供保证担保;为泰兴化学公司 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 4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其中 DCP项目中长期融资授信 2亿元、环氧丙烷项目投产运营流动资金融资授信2亿元。 担保期限:销售公司贸易融资授信担保和泰兴化学公司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泰兴化学公司 DCP 项目中长期融资授信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5年内有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 5月 1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号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聚氨酯组合聚醚、单体聚醚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甲苯-26-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正戊烷、2-甲基丁烷、环戊烷、二甲氧基甲烷、甲酸甲酯、二氯甲烷、NN-二甲基甲酰胺、NN-二甲基环己胺、四氢呋喃、12-环氧丙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国内、国外市场的销售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5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1454.09万元,其中,负债总额 19332.52 万元,净资产 12121.57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51833.61 万元,净利润-66.86 万元2018 年 1-5 月营业收入 30528.22万元(2018年 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 6月 26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 29号 法定代表人:张益军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 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5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16539.80 万元,其中,负债总额 67721.98 万元,净资产 48817.82 万元(2018 年 1-5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项目在建设中,产品尚未销售。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销售公司贸易融资授信担保和泰兴化学公司流动资金融资授信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泰兴化学公司 DCP 项目中长期融资授信担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5年内有效。 3、担保总额度:人民币 6 亿元,分别为:销售公司 2 亿元、泰兴化学公司4亿元。本次担保事宜仅为最高额度授权,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为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及泰兴化学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合计 6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销售公司经营、泰兴化学公司环氧丙烷项目投产正常运营及 DCP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可有效拓宽融资途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4亿元(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74%,实际发生担保总额 2.61 亿元,占公司 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0%。本次公司为销售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提供融资授信额度 6 亿元担保,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8.61%,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对子公司担保)10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4.3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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