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联盟网 - 东莞市佳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http://www.51qiguang.com/http://www.haimian17.com/
查看: 258|回复: 0

山东: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500元至2000元

[复制链接]
海绵宝宝 发表于 2019-3-18 10: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

工业项目日均超标排放污染物,或者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已被责令限产、停产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或者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擅自恢复生产;擅自停运、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于举报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并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避免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的,山东将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此外,举报设置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等11种行为的,可获1000元奖励;举报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决定或者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期间偷开偷排等7种行为的,可获2000元奖励。

据了解,《山东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


哎...今天够累的,签到来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jz_sgzt! !jz_xgzt! 快速回复 !jz_fhlb! !jz_lxwm!
  •  
  • 联系我们
  • 电话:0769 - 22329080
  • 微信:pu13790195533(聚氨酯技术联盟-黄小玲)
  • 微信:pu999pu(聚氨酯技术联盟-小熊)
  • 微信:pu51www(51找聚网-小李)
  •  

QQ||小黑屋|手机版|聚氨酯联盟网 ( 粤ICP备12003825号-2 )

GMT+8, 2025-6-29 01:03 , Processed in 0.082444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东莞市佳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