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联盟网 - 东莞市佳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http://www.51qiguang.com/http://www.haimian17.com/
查看: 337|回复: 0

全国首例违法使用ODS涉刑案件宣判

[复制链接]
海绵宝宝 发表于 2020-4-28 11: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近日,全国首例因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构成环境污染罪并判处刑事处罚的案件在浙江省湖州市宣判。湖州市德清明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禾公司”)法定代表人祁某某因违法使用三氯一氟甲烷(CFC-11,俗称氟利昂)生产组合聚醚,被地方法院以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9年6-8月,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ODS专项执法行动,并派出11个工作组对ODS重点省市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浙江工作组在对明禾公司的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台账的原料入库单上有异常,并在部分手写的生产配方便条上多次出现CFC-11记录,而该公司2017年通过的环评审批文件上明确其主要利用聚醚多元醇、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发泡剂等原料生产并销售组合聚醚。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立即将明禾公司涉嫌违法采购CFC-11生产组合聚醚的线索转交地方,并多次指导、协调地方办理该案件。当地政府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公检法环等部门紧密配合全力侦办。在各方的通力合作下,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查清明禾公司近3年来违法采购并使用849.5吨CFC-11生产组合聚醚的犯罪事实,并先后赶赴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将上游CFC-11供应商韩某某等4人全部抓捕归案。

目前,该案件由德清县人民法院宣判。明禾公司因违法使用CFC-11生产组合聚醚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7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0余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祁某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该案也是迄今为止国内聚氨酯泡沫行业首起因违法使用ODS被判实刑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涉ODS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了ODS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施加高压震慑,坚定维护了全球臭氧层保护成果。生态环境部表示,还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ODS行为,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对涉ODS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025第七届.中国聚氨酯软泡材料创新应用技术研讨论坛峰会 咨询热线:1348007152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jz_sgzt! !jz_xgzt! 快速回复 !jz_fhlb! !jz_lxwm!
  •  
  • 联系我们
  • 电话:0769 - 22329080
  • 微信:pu13790195533(聚氨酯技术联盟-黄小玲)
  • 微信:pu999pu(聚氨酯技术联盟-小熊)
  • 微信:pu51www(51找聚网-小李)
  •  

QQ||小黑屋|手机版|聚氨酯联盟网 ( 粤ICP备12003825号-2 )

GMT+8, 2025-7-9 17:57 , Processed in 0.08012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东莞市佳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