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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泰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因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公司决定对总投资3.94亿元的募投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包括子项目搬迁、工艺优化及整体工期延期。本次调整仅涉及自有或自筹资金部分,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向。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集泰股份于2023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3亿元,全部用于"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累计投入1.53亿元,后续建设将主要依靠自有或自筹资金。 环保督察触发项目调整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1月收到安庆市相关部门通知,募投项目中的两个子项目因位于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需按《长江保护法》要求进行整改: ● "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须于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去功能化 ● "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需优化工艺及原料选型 两大子项目具体调整方案 核心助剂项目搬迁计划 已投产的"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将实施搬迁,具体安排为: - 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 - 2027年底前搬迁至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外的公司自有土地 - 搬迁周期预计1-3个月,政府将按政策给予补偿 聚氨酯胶项目工艺优化及延期 尚未完工的"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将: - 取消预聚体生产环节的化学反应工艺 - 项目建成时间由2025年12月延至2026年12月 - 原预聚体生产环节将由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另行投资建设 项目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对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总投资规模由3.98亿元调整为3.94亿元,具体变化如下:

受子项目调整影响,整个募投项目的预计建成时间由2025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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