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阳法院)因杭州名恒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恒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现管理人为了实现名恒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特公告如下: 一、名恒公司概况 名恒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位于杭州市富阳区万市镇彭家村洪家,法定代表人宣农,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合成革的生产、销售。 名恒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用途为工业用地);无证集体土地面积2219平方米(约3.36亩);有证房屋建筑面积11099.94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为465.13平方米。另有机器设备(分别为压纹生产线、印刷生产线、干法生产线,其中干法生产线已拆除存放于2号厂房内),以及构筑物、办公用品、苗木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实用新型专利1项,专利号ZL 2015 2 1087889.8,专利名称“无溶剂聚氨酯合成革发泡专用烘箱”,未许可他人使用。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6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至管理人办公地点。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杭州市富阳区文居街226号二楼211室;联系人:贾佳,电话15958181863。 3.报名应提交的文件 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资料;近三年的盈利情况;相应的资信证明以及拟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购报价、经营方案、收购方式和履约承诺等,收购报价不得低于2500万元)。 4.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19年5月6日前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或报价低于2500万元,视为未报名。 5.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参选人决定报名前应对名恒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依职责配合参选人的调查工作。参选人在开展尽职调查前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保密。 (2)此前已向管理人表明重整意向的投资人也应在2019年5月6日前补足报名保证金,否则视为不参与重整,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如有两家以上报名的,将于2019年5月7日14:00在富阳法院会议室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重整意向投资人;如只有一家报名的,该报名者直接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重整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后,即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保证金随即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报名者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