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潘基础先生及副总经理吴庆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潘基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庆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潘基础先生、吴庆治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基础先生、吴庆治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潘基础先生辞职后将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炫相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聘任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126pu.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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