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发布《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吸收合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三个部分。 (一) 吸收合并泰和集团 泰和新材拟通过向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的全体股东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泰和集团。泰和新材为吸收合并方,泰和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和新材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泰和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泰和集团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泰和集团持有的泰和新材股份将被注销,国丰控股、裕泰投资将成为吸收合并后泰和新材的股东。 (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泰和新材拟向国盛控股、裕泰投资、交运集团、国资经营公司和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民士达65.02%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泰和新材已直接持有民士达15.00%股份,泰和集团持有民士达16.84%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和新材合计持有民士达96.86%股份。 (三) 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泰和新材拟向包括国丰控股在内的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泰和新材总股本的30%。其中,国丰控股拟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本次交易前,泰和新材的主营业务为氨纶、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导产品为纽士达®氨纶、泰美达®间位芳纶、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上下游制品。本次交易完成后,泰和新材将承继及承接被吸收合并方泰和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泰和集团旗下化纤生产配套资产将整体注入泰和新材;通过收购民士达股权,泰和新材的主营业务将向下游芳纶纸及其衍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延伸,高性能芳纶纤维产业链更加完善。泰和新材未来将通过优良的管理经验,使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为泰和新材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资料显示,泰和新材创建于1987年,专业从事高性能纤维的研发与生产。2008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现有职工1200余人,资产总额43亿元。业务横跨高性能纤维、特种纸、精细化工等多个产业领域,拥有氨纶、间位芳纶、对位芳纶三大产品板块为主导的十大产品体系,纽士达®氨纶、泰美达®间位芳纶、泰普龙®对位芳纶均获得国际环保纺织标准100(Oeko-Tex Standard 100)认证证书。公司作为中国高性能纤维行业的领军企业,自2005年起连续数年荣获“中国化纤行业竞争力前十强”,是国内规模化高性能纤维研发生产基地和我国化纤行业参与全球高技术竞争的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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