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外贸司发布公告,就《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规定:出口光伏组件碳足迹不超过415 kgCO2/kWp。该限值是在调研26家企业数据(碳足迹分布在330-815 kgCO2/kWp之间)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家标准确定的,约为调研样本的前40%水平! 根据征求意见稿,将采用“摇篮到大门”的方式,跟踪光伏组件产品原材料获取阶段、制造阶段的碳排放。追踪边界图如下:

需要收集的数据: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出低碳产品的标准,生产1kWp光伏组件,产生的碳排放≤415kg二氧化碳当量,即为低碳产品,如下表所示:

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到2030年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预期未来会有更多行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出台! 根据商务部相关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编制完成《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5年2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联 系 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张森 电 话:13426331987 电子邮箱:zhangsen@cccme.org.cn 附件:1.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 2.《光伏组件出口产品低碳评价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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