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氨酯联盟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http://www.51qiguang.com/http://www.haimian17.com/
查看: 256|回复: 0

印尼将对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泰国的聚酰胺薄膜征收反倾销关税

[复制链接]
海绵宝宝 发表于 2025-3-13 17: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3月12日,印尼财政部公告称,印尼将自3月25日起对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泰国进口的聚酰胺薄膜(Nylon Film,另译尼龙薄膜)征收反倾销税。根据印尼财政部公告,这项规定有效期为四年。

印尼财政部在公告中列出将被征收进口税的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泰国企业,税率从每公斤1254印尼盾到31510印尼盾(约合0.076至1.92美元)不等。

被点名的企业包括中国大陆的昆山运城塑业、运城其龙新材料、鹤山运城新材料、晓星化学纤维、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及泰国的AJ Plast等两国多家企业。

公告指出,中国台湾的所有企业均适用该税。

此项关税出台前,印尼反倾销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公告称,应印尼企业PT. Emblem Asia和PT. Kolon In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泰国的聚酰胺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20.92.10和3920.92.99。

印尼反倾销委员会3月12日表示,根据调查结果,有证据发现原产于中国、泰国和台湾的进口聚酰胺薄膜产品存在倾销现象,使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失,而且倾销与国内产业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有必要制定反倾销进口税。

此次反倾销税针对的聚酰胺薄膜,具有很高的抗拉强度、耐穿刺且耐磨损,应用层面十分广泛,例如用于食品和工业包装、制药、电子和纺织等领域。


周三小周末小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jz_sgzt! !jz_xgzt! 快速回复 !jz_fhlb! !jz_lxwm!
  •  
  • 联系我们
  • 电话:0769 - 22329080
  • 微信:pu13790195533(聚氨酯技术联盟-黄小玲)
  • 微信:pu999pu(聚氨酯技术联盟-小熊)
  • 微信:pu51www(51找聚网-小李)
  •  

QQ||小黑屋|手机版|聚氨酯联盟网 ( 粤ICP备12003825号-2 )

GMT+8, 2025-5-2 15:04 , Processed in 0.07748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技术支持:崴楒科技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