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今日发布公告,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运营计划、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2015年度公司拟向5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共计524,725万元。财务资助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财务资助对象 财务资助额度(万元) 1 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 188,000 2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295,000 3 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35,695 4 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3,530 5 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500 合计 524,725 注:1、财务资助额度的发生金额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状况而定,且不超过上述金额。 2、财务资助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持有阜康能源46.43%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阜康能源53.57%股权。 5、新疆中泰国信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环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事件点评: 公司主营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的生产和销售。据相关统计,公司聚氯乙烯树脂产量居全行业第二位,烧碱产量居全行业第四位。截止2015年1月14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310,930.2万元,如含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1,845,655.2万元。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数目较大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长期对公司经营不利。 |